您的位置:首页 > 以案说法 >
年夜饭“喝”出人命 劝酒者被索赔百万
www.aj.suiningpeace.gov.cn 】 【 2024-02-27 11:28:45 】 【 来源:四川法治报

  亲朋好友聚会,难免推杯换盏、把酒言欢,倘若有人不幸饮酒过量身亡,同饮者是否需要担责?

  

  2023年1月22日,程某强和姐姐回安岳县过年,远在湖北的好友程某携家人同往。当晚,几人在餐宴上互相敬酒、劝酒至深夜,程某因醉酒留宿,以便第二天继续参宴。

  

  第二天上午,程某久未出现,程某强去叫醒时发现其已无生命迹象。经鉴定,程某为急性酒精中毒致意外死亡。半年后,因无人提及赔偿问题,程某家人诉至安岳县法院,请求同桌5名劝酒者赔偿各项损失百余万元。

  

  考虑到当事人均为亲朋好友,办案法官决定先行调解。因当事人众多,且居住地跨湖北、重庆、四川三省市,调解以线上为主、线下为辅的方式进行。

  

  在多次释法明理下,劝酒者认识到,在饭局中共同饮酒虽无可厚非,但参与者不应过量敬酒、劝酒,相互间负有规劝、提醒、照顾的义务。

  

  通过法官41次电话与29次微信调解,重新拉近了当事人之间的距离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由5名劝酒者给予死者亲属赔偿款31.6万元,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,在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后,当场全额履行了给付义务。

  

  法官说法

  

  共同饮酒虽系正常的社交活动,单纯饮酒并不产生民事责任,但是共同饮酒人之间应当尽到相互提醒、劝告少饮酒并阻止过量饮酒的注意义务。

  

  当共同饮酒人处于醉酒等危险状态时,其他共饮人应及时采取救护、通知、照顾、送医等合理措施保障醉酒之人免受伤害,积极履行救助义务,若因过错违反上述义务,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  

  杨选荣 刘芹玉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

编辑:赖政宇
安居长安网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