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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检察机关基层“小院”综合写作人才培养的思考
www.aj.suiningpeace.gov.cn 】 【 2022-09-08 10:26:10 】 【 来源:安居长安网

  作者:程龙王雪莹


  所在单位: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


  2022年5月19日,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会议高规格地召开,最高检紧接出台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并召开专题解读会。新时代下,以办公室为代表的综合性工作被赋予了极高的重视和支持,“以文辅政”作为综合业务部门的重要职能职责被多次强调,《意见》指出“下大气力提升文稿起草水平”“重视解决公文写作人才不足问题”,可见,对“文”的提质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,培养综合写作人才队伍是推进检察质量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。笔者从基层院视角,以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基层“小院”S市A区检察院为例,浅谈对综合写作人才培养的思考。


  一、基层“小院”综合写作人才严重匮乏的现状


  综合写作人才匮乏是基层院尤其是基层“小院”存在的普遍问题,就S市A区检察院为例,现有编制42名(其中事业编制2名),设有内设部门5个,包括业务部门3个,司法行政部门2个,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是典型的基层小院。建院之初,办公室工作人员仅2名,曾经一段时间办公室仅有信息写作人员,不具备同时能够攥写“大材料”的综合写作人员。机构改革之后,财务、检察技术等事务纳入“大办公室”,人员“物理上”增加,办公室队伍客观上得以壮大,但是更加重视的是“办事”类的后勤保障服务,以“文”服务的岗位长期处于“一人把守”的状态。建院十余年以来(该院是撤销市中区而建),专职综合写作人员前后赓续不超五指之数,甚至一度出现“唯一”专职综合文字人员被上级院抽借后人才断层,连续两年依赖该名同志身兼两级院工作,艰难撑起A区检察院各种“大型”材料的撰写。


  二、综合写作人才匮乏的原因


  (一)“综合”与“业务”地位失衡。“事多人少”的共性问题在基层小院尤为突出,在人员配备较少的客观情况下,往往强调以业务为根基,竭尽全力保障办案力量,在衡量检察工作业绩以业务指标排名、用业务数据说话时,综合工作似乎显得无足轻重。长期以来在重业务轻综合思想带动之下,形成了业务部门一心专注办案,内心抗拒文字工作,甚至产生“写文章”不过是“吹牛皮”“花拳绣腿”,没这么多闲工夫“搭理”的心态,综合写作人员多多少少面对过向业务部门“索要”总结报告或信息、案例,却“一文”难求的尴尬局面。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的“地位不等”,信息沟通不畅,一度形成信息宣传“无米下锅”,总结报告素材只能获取到简单数据的困境。撰写材料本就是所谓“宁办十件案也不愿写一篇文”的苦,在地位失衡,获得感不够的情况下,极少有人主动选择“写作”之路。


  (二)“放养”与“依赖”引起断层。“放养式”成长和过度依赖造成写作人才断层。基层写作人员常常是在单打独斗中摸爬滚打成长起来,这种“放养式”成长,自然生长期很长,而且往往是“野路子”,规范性、专业性较弱,并且一旦长成可能就会担起“所有”,大大小小文字材料都指望于一人,全院上下过度依赖。


  (三)“不懂”与“不会”成为瓶颈。A区检察院综合岗位人员几乎没有办案经历,唯一一名来自业务部门的人员在办公室负责财务和检察技术工作,综合工作人员往往以此理直气壮声称“不懂业务”“非法律专业不懂法”,将涉及业务的文字工作寄托于业务部门,而业务部门认为“写文章”是综合工作人员分内之事,习惯以“不会写”为由敷衍应付。双方都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将综合与业务划清界限,最终都失去了共同提升的机会,狭隘思想严重阻碍了高水平综合写作人才的“诞生”和成长。


  (四)“见识”与“学识”制约发展。在客观方面,基层院接触到上级重要、机密文件的机会有限,在单位内部能够接触到上级部门有限的重要、机密文件的群体只是屈指可数的极少数,客观因素对“见识”的限制,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综合写作人员的思想深度和用语高度。在主观方面,学习自觉性不够。一方面,基层工作者容易步入中央与基层物理距离遥远、思想距离也遥远,政治理论与自身工作关系不大的误区,缺乏对政治理论的钻研精神,以至于思想跟不上时代步伐,文章立意站位不高。另一方面,长期以来基层对“文”的质量要求相对没有那么高,写作人员自我“解压”,学习紧迫性降低,写作水平提升甚微。


  三、对综合写作人才培养路径的思考


  近年来,A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综合文字工作,以广挖掘、搭平台、交任务、压担子、重鼓舞的方式,前所未有地转变了综合文字工作格局。笔者总结A区检察院开创综合文字工作新局面的举措和成效,同时作出进一步思考。


  (一)消除思想惰性,变“埋怨”为“我愿”。常言道,没有人天生就会写作,天生就能写好,靠的都是后天的感悟和不断的磨练;也不存在“不会写”一说,都能写只是不愿写。A区检察院以“非常”方式激发写作潜力,选出十余名年轻干警作为写作后备力量,组成“综合文字小组”,每天学习“打卡”,每周“练笔”一篇,检察长亲自监督,“逼迫”成长。开始小组成员埋怨增加工作负担,机制运行一段时间后,发现潜移默化中养成了主动学习习惯。设立“著述榜”,大厅公布被省、市、区采用信息和文章以示鼓励,在希望被肯定、被认可的心理带动下,干警们对写作的心理从排斥到尝试逐渐转换到“我愿”。笔者认为,公文写作“师傅领进门”,修行还不能只靠个人,而是需要持续的规范性指导,建议采取轮流选派人员到区委办、区府办、上级机关办公室跟班学习,学后转培训的方式,打牢公文写作基础,并且在日后写作中,坚持综合文字小组共同“找茬”“纠错”,将公文写作低级错误扼杀在摇篮。


  (二)践行“一体化”思路,化“隔阂”为“融合”。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会议强调了对办公室“综合业务部门”的定性,也提出了综合与业务一体化融合发展的要求。针对司法行政部门人员不懂业务的问题,更新格局,调整法律专业业务部门人员至综合文字岗位,实施综合写作人员列席检委会、部门案件研讨会制度,同时要求业务、行政条线会议除涉密以外不分部门不分专业有时间均参加。在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会议之前召开的信息工作会议中,曾提到综合、业务轮岗交流机制,既可通过岗位互换体验增进对不同岗位的认知、认识从而促进今后工作中的相互配合,又可学习其他领域的本领,甚至进一步检验人岗匹配度,实现人才优化配置,但是脱离原岗式的跨岗交流,容易对本职工作有所影响,笔者建议建立“双AB岗”跨岗交流培养机制,采取先期试点、分批推进方式进行,避免短期跨岗交流打乱正常工作秩序、成效只是蜻蜓点水、浅尝辄止的弊端。可轮岗岗位在部门内部首先建立AB岗,A岗人员参与轮岗交流,同时兼顾本职工作,但是工作责任相对弱化,B岗人员分担部分工作职责。交流岗位亦建立AB岗,A岗即原岗位主责任人担主责、B岗即跨岗学习人员协力完成;B岗人员在跨岗学习期间A岗责任人不在岗时,本部门B岗人员和跨岗B岗人员同时顶岗,既可减轻本部门B岗人员负担,又可避免跨岗人员单独承担顶岗职责的困境,真正实现工作不断线、事事有人抓、件件有落实。


  (三)强化精准培养,转“漫灌”为“滴灌”。A区检察院建立职工书屋,开办青年讲堂,为众多干警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整体提升全院素能的同时,发掘可塑之才,有针对性地制定“一人一册”人才培养计划,注重对具有综合写作潜力的人员进行定向培养。综合写作人才既包括全院性的,也包括各个部门的。每个部门都是一个完整的单元,内勤充当着部门中“小办公室”的角色,同样发挥着上传下达、“以文辅政”的职能职责,没有专职内勤的基层小院,兼顾辅助办案职责,事实上已在内部实现了综合与业务的融合交流,笔者认为,曾经在业务部门看来就是“守办公室”“后勤人员”角色的内勤一职,其实大有可为,综合写作人才培养可从内勤抓起。在部门内择优选取,或综合各个部门情况均衡调配愿写、会写、愿学的法律专业人员,培养成为写得好、会办案的的内勤骨干,条件成熟之时,调岗至综合业务部门,到更大的舞台“锻炼”。这是对个人的全方位培养,也是通过“一岗多能”解决“事多人少”千年难题的最佳途径。


  (四)打开写作格局,从“旁观”到“参与”。A区检察院转变观念,改单打独斗为集体智慧,重要工作报告在主要负责人主笔后,由综合文字小组成员集体讨论修改,发挥团队力量,集思广益。笔者认为,可借鉴上级院模式,成立临时撰写小组,抽选综合和业务部门写作能手共同参与、共同锻炼、共同打磨,甚至邀请听取汇报的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指导,从源头上把牢方向,提升写作质效。针对接触重要、涉密文件权限限制问题,笔者认为可以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,提炼转化文件内容,将不涉密部分提供给文字工作人员小范围阅知。针对学习时间不够,学习方向不明的问题,笔者认为,可以开办职工“夜校”,干警自愿报名参加,推选权威“班主任”,以“引领学+自习”的方式,实现自学“不迷路”。


编辑:刘子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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